即墨论坛_海滨社区
www.qdjimo.com/bbs
首页
即墨房产
即墨招聘
二手
交友
服务
博客
黄页
乡镇
团购
论坛
即墨民生
即墨论坛
文学天地
情感驿站
时尚娱乐
医疗保健
法制天地
摄影版块
房产论坛
即墨旅游
师生园地
爱心公益
笑话论坛
即墨车友会
青岛论坛
黄岛论坛
胶南论坛
胶州论坛
平度论坛
莱西论坛
【公告区】
客服中心
问答发布区
聊天室
返回列表
1
查看:3982
* 贴子主题: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帅哥:
张吉利
积分:3803
注册:2016-11-05
沟通:
楼主
只看楼主
信息
编辑
引用
删除
转移
总顶
顶置
加精
锁定
整理
¤分享/转发
☆收藏
Post By:2024/8/26 10:05:15
[b] [/b][b] [/b]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应当以补充膳食营养物质、维持改善机体健康状态或者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为目的,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原料、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方法、保质期、注意事项等,并声称“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制度。经注册备案许可的保健食品,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注册号或备案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卫生院
宋艳君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
1
↑返回顶部
* 快速发表贴子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5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0155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