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213     * 贴子主题:即墨区大信街东孙唐庄村基本农田被侵占建设大型石子厂?

帅哥:wunaixiaoy



积分:722
注册:2006-07-03
沟通:
Post By:2025/7/2 10:19:23
[color=#333333]即墨区大信街道东孙唐庄村村东进村路路北基本农田被侵占建设大型石子厂,盗挖砂石,无环保手续,露天经营产生扬尘,石坑用化工垃圾、建筑垃圾和淤泥回填。[/color]
[color=#333333][/color]察[color=#333333]6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color]
1.信访件反映的“石子厂”位于大信街道[color=var]东孙唐庄村[/color]以东、进村路以北。2013年,孙某某与东孙唐庄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共43.39亩,土地性质包括一般农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等,不包括基本农田。孙某某使用该地块中的13.36亩(一般农田8.39亩、坑塘水面4.88亩、农村道路0.09亩)违法建设石子厂,违规堆放石子,无环保手续;其他30.03亩土地未使用,为闲置空地。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11日、2019年1月11日分别对孙某某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国土罚字〔2013〕88号、即国土罚字〔2018〕355号),责令其退还集体土地,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到位。该处未发现盗挖砂石情况,无遗留石坑。
2.现场调查时,现场为空地,地表较平整,部分区域长满杂草、树木,无生产设备及料堆,未发现新建设石子厂、盗挖砂石等违法行为。大信街道办事处现场随机挖掘10个探坑,未发现化工垃圾、建筑垃圾和淤泥回填问题。
[color=#333333]1.信访件反映的“石子厂”位于大信街道[/color][color=var]东孙唐庄村[/color]以东、进村路以北。2013年,孙某某与东孙唐庄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共43.39亩,土地性质包括一般农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等,不包括基本农田。孙某某使用该地块中的13.36亩(一般农田8.39亩、坑塘水面4.88亩、农村道路0.09亩)违法建设石子厂,违规堆放石子,无环保手续;其他30.03亩土地未使用,为闲置空地。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11日、2019年1月11日分别对孙某某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国土罚字〔2013〕88号、即国土罚字〔2018〕355号),责令其退还集体土地,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到位。该处未发现盗挖砂石情况,无遗留石坑。
[color=#333333]2.现场调查时,现场为空地,地表较平整,部分区域长满杂草、树木,无生产设备及料堆,未发现新建设石子厂、盗挖砂石等违法行为。大信街道办事处现场随机挖掘10个探坑,未发现化工垃圾、建筑垃圾和淤泥回填问题。[/color]
[color=#333333]即墨区政府责成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color]
1.督促村庄做好巡查工作,严防违规占地建厂等环境违法行为,如发现违规占用土地、违法建设问题及时上报,依法处置。
2.加强抑尘措施,对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对小部分未压实硬化的土地做好植被维护,减轻扬尘。
3.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巡查,禁止随意倾倒、填埋垃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color=#333333]1.督促村庄做好巡查工作,严防违规占地建厂等环境违法行为,如发现违规占用土地、违法建设问题及时上报,依法处置。[/color]
2.加强抑尘措施,对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对小部分未压实硬化的土地做好植被维护,减轻扬尘。
3.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巡查,禁止随意倾倒、填埋垃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5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1062 second(s)